(1)自征稿截止后一个月内,将发出《用稿情况通知》,获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况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请作者务必告知。
(2)图、表应有中英文的图题、表题。线图和照片应清晰。
(3)稿件注释一律采用 “脚注”。注释规则请参下附《注释规范》,请投稿者严格遵循。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5)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