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2)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3)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4)正文应中心明确,分层论述。各层次标题格式为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五级标题①……。
(5)关键词:一般每篇可选3-8个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具有检索作用的关键词,词与词之间用分号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