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著作权和版权,不损害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切勿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2)文题应准确、具体;简洁、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题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元素符号、分子式等。
(3)正文所引文献须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参考文献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每条文献必须顶格书写或打印,换行时前面空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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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文内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15字,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如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1.1,1.2…,三级标题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