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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档案杂志社要求

(1)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技术性、文字性修改,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以进行实质内容的修改。

(2)论文题目宜简炼、准确,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主副标题要各有侧重,主标题尽量传递核心论点、学术创新点,副标题应限定研究范围、学科范围,廓清研究对象,标识文章性质。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居中。

(3)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名应与PubMed数据库一致。

(4)摘要必须是独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说,摘要应当是独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现“本文论述了”、“笔者”等字样。

(5)来稿需附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学历,作者详细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