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必须用字规范,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用法、图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注释一律采用脚注。脚注用小五宋体,包括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页码,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序号标注,每页单独编号。
(3)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立题的目的、理论依据和历史背景,研究的设想、方法和意义,一般不超过250字。
(4)属于课题或基金项目的论文,请详细注明类别、名称及编号等内容。
(5)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