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在收到稿件1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如不能采用,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
(2)参考文献列在文末,以中括号编码,按照文中引文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不单独分中外文。同一文献只出现一次。禁止将一部参考文献标注多个序列号。
(3)摘要是文章主要论点的客观陈述,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或创新观点,字数为200字以上,避免以“本文研究了……,指出了……,本文认为……”等形式表述。
(4)作者在稿件上要写明自己的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区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有条件的,可附上电子邮件地址。
(5)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23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