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稿件严格执行“三审”制,聘请同行专家进行客观的评审,并根据审稿意见公平、公正地处理稿件。编辑部收到稿件一般在3个月内通知作者稿件处理结果。
(2)来稿应立论明确,论述严谨,语句精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规范汉字,遵从国家有关计量单位、科技名词、数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用法的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文中所有引文请务必核对准确。
(4)基金项目:如为基金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5)稿件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职称等),注明有效通讯地址和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