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引用他人作品时,请按照原作者姓名、文献名称、出版者和出版年顺序列出,并以脚注方式(放置于当页下)用①②③……标出注释,并选择“每页重新编号”;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在两名以上时须全部列出。
(2)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 1. 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3)本刊要求所引用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0篇,其中应包括一定数量的国外文献和近5年的文献。
(4)中、英文摘要须简明、确切地论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300~500 字。
(5)应依次写出作者姓名及相应的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