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编辑将对采用的来稿进行必要的技术上的处理,一般不删改内容,如果需要将与作者联系。
(2)本刊对作者原稿进行的编辑删改加工,将不另行通知作者。如需要保留修改权的作者,请在来稿时特别注明,否则视同全权委托本刊编辑部编辑修改。
(3)若有基金资助,请在题名下方另行“基金项目”写明项目全称及批号,并上传基金批文复印件。
(4)作者姓名应有相对应的汉语拼音,工作单位应有相对应的英文。作者简介置于首页页脚:姓名,性别,籍贯,单位全称职称(或职务),电话号码。
(5)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