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不拟用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2)计量单位以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为准。
(3)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4)内容摘要 350—400 字,用第三人称叙述主要观点和基本结论,不要作自我评价。
(5)参考文献指所引用的论文或著作。参考文献统一置于文末,采用“[1]、[2]、[3]……”符号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