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规范数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数字并无不妥的就不用汉字表示数字;非直接引用法条的序号请用阿拉伯数字(包括正文)。
(2)篇名: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
(3)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
(4)来稿请附200 字以内的中、英文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
(5)来稿请附姓名、性别、岀生年月、供职机构、职称、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