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2)注释一律采用脚注。脚注用小五宋体,包括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页码,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序号标注,每页单独编号。
(3)文章标题:简明扼要,主题突出,一般不超过20个字。有副标题的,副标题隔行起排。
(4)表和图的设计应正确、合理、易懂。数据表采用“三线表”。
(5)参考文献著录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建议著录本刊前期发表的相关成果。文献按出现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应处标出。参考文献一般不得少于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