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内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15字,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如一级标题1,2…,二级标题1.1,1.2…,三级标题1.1.1,1.1.2…。
(2)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城市、邮编)、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民族、籍贯、学历、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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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注释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释处的右上方按顺序加注数码l、2、3、……,在正文之后写明“附注”或“注释”字样,然后依次写出对应数码l、2、3、……和注文,回行时与上一行注文对齐。
(5)基金项目或资助项目请注明具体名称及编号。